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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驻省人大机关武警中队部分营房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22 11: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驻省人大机关武警中队部分营房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驻省人大机关武警中队部分营房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闽咨采[2016]5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秀敏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5号

联系方式:詹云平0591-87629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游秀敏0591-8767786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驻省人大机关武警中队部分营房家具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使用复印件)。(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9)投标人若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根据(闽财购【2013】39号)文件第四条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小、微型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释义:(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的用工合同。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6、7、9、10条的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完整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27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11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若邮寄,需另加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驻省人大机关武警中队部分营房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闽咨采[2016]57号驻省人大机关武警中队部分营房家具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闽咨采[2016]57号

2、项目名称:驻省人大机关武警中队部分营房家具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用途

1

1

其他家具用具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222790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合计

22279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使用复印件)。

(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投标人若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根据(闽财购【2013】39号)文件第四条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小、微型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释义:(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的用工合同。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6、7、9、10条的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完整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报名同时须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上进行注册、报名,绑定CA卡(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咨询电话:400-887-6133),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投标活动。网上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若邮寄,需另加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2日;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11、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5号

联系人:詹云平

联系电话:0591-8762961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联系人: 游秀敏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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