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SDJYB16110730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山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山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HCZY-DL-2016032
二、项目预算:贰拾柒万壹仟陆佰陆拾陆元整(¥271666.00)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 量 |
1 | 会议桌 | 米 | 7 |
2 | 扶手会议椅 | 把 | 34 |
3 | 1.4主席台 | 张 | 3 |
4 | 演讲台 | 件 | 1 |
5 | 条形会议桌 | 张 | 52 |
6 | 会议椅A版 | 把 | 104 |
7 | 办公沙发 | 套 | 4 |
8 | 沙发套 | 副 | 4 |
9 | 单人茶几16A | 件 | 4 |
10 | 1.2米三人茶几 | 件 | 4 |
11 | 茶水柜 | 件 | 4 |
12 | 1.6米班台 | 张 | 4 |
13 | 1.4米办公桌 | 张 | 30 |
14 | 办公椅180 | 把 | 40 |
15 | 四门书柜 | 组 | 3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资质证件(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上述条件须同时满足。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供应商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张掖市汽车东站津田宾馆院内)现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详细登记相关信息。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2.递交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山丹县城市新区市民大厅4楼),
3.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8日15时00分;
4.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山丹县城市新区市民大厅4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山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李晓宁 电话:13830628326
地 址:山丹县北大路博兴家园内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曹海旭 联系电话:18793685206
地 址:张掖市汽车东站津田宾馆院内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