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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G2016042-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新址教学楼空调、办公设备与家具及配套辅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01 09: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委托,对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新址教学楼空调、办公设备与家具及配套辅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604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新址教学楼空调、办公设备与家具及配套辅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99,886.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空调、办公设备与家具及配套辅材。(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空调设备(或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家具、房屋修缮、智能化设备(或机电设备)安装及维护维修”资格。
  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及家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函(原件)。
  5.项目中的台式计算机、空调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6〕118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及要求:
  1.采购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时,采购人将介绍有关工程概况、水源、电源、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制投标文件文本,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推论和应用负责。踏勘现场期间,投标人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因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及项目了解偏差而造成建设费用增加的,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参加踏勘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踏勘现场时间自行到集中地点集合,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但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踏勘。
  4.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体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5.集合及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9点30分集合。投标人应根据现场环境情况及采购要求编制施工方案,且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于开标时提交此证明函和施工方案书及施工图纸。
  6.现场踏勘集中地点: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汕头市长平路东段汕汾高速公路西侧)。
  7.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754-88237108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期间带报名函或者将报名函传真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8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投标人请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十四、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江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4-88237108
  传真:0754-88237108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89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1日










  附件:SCG2016042-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新址教学楼空调、办公设备与家具及配套辅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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