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专用家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平县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专用家具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东平县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专用家具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DP2016-1121
2、项目名称:东平县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专用家具项目
3、项目内容:专用家具采购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10 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家具代理商;
5.3供应商需提供东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东平县检察院查询电话:0538-3012633);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3地址:泰安市金山西街73-1号;
7.4购买方式: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持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产品(专用家具)的检验报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中国环境标志十环产品认证证书、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持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产品(专用家具)的检验报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国环境标志十环产品认证证书,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同时需提供代理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供应商需提供东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东平县检察院查询电话:0538-3012633)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4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9时30分;
8.3递交地点: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8.4地址:泰安市金山西街73-1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佛山街013号
邮政编码:271500
电话/传真:0538-3012678
联系人:刘局长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曲传波
地址:泰安市金山西街73#
E-mail:yihetaishan@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传真:0538-8228233
开户银行:泰安银行广生泉支行
银行账号:105937252501027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东平县政府采购网。
11、监督部门
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