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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28 22: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THN-7920161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05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0593-282055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1-1

办公家具

1批

447.8569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审判法庭

 

合同签订生效后35日内完成交货,45      日内须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2

2-1

旁听席固定座椅

1批

38.4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必须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3)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6)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8)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询价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合同包2属家具品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的还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上一年度依法纳税记录”或“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佰肆拾柒万捌仟伍佰陆拾玖元整(¥447.8569万元),合同包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捌万肆仟玖佰元整(¥38.49万元),各投标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11)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6.34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28日 08:00 至 2016年11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说明: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16年11月04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购买标书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3、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4、购买标书与投标保证金款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帐号:1501014170012067
收款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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