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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陆家浜路民警公寓楼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14 17: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陆家浜路民警公寓楼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陆家浜路民警公寓楼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采招2016-7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羽倩

项目联系电话:138169104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路666号

联系方式:尹娜 021-31366666-60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羽倩 1381691041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

  1. 招标编号:采招2016-795
  2. 交货期:2016年11月30日前将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安置完毕交付招标人使用,交货之前供应商应提供本次供货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
  3. 质保期:货物正式验收合格后不少于5年。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公寓楼家具采购包括:边几80个、单椅75把、行李架71个、单人沙发100只等。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在内的设计、制造、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险、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保修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5. 招标控制价:130万元人民币。(超过项目控制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供应商,不接受代理商及经销商的投标;(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及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3)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以来连续三年的同类业绩经验(单笔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以提供的合同为准);(4)投标人的生产厂房证明(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房产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5)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4日 17:30 至 2016年10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委派授权代表持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明路1229弄底楼西大厅)报名,经验证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会议室(具体见当天会务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合并后的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合并后的证书);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4. 2013年以来连续三年的同类业绩经验证明材料(单笔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以提供的合同为准);
  5. 投标人的生产厂房证明(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房产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
  6. 供应商已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并已成为会员供应商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注:

1)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价格将给予6%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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