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家具网_家具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保定市莲池区文体教育局文化馆电子设备、文体设备、家具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05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定市莲池区文体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莲池区文体教育局文化馆电子设备、文体设备、家具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定市莲池区文体教育局文化馆电子设备、文体设备、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6-02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海朋

项目联系电话:0312-20525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定市莲池区文体教育局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玉兰大街588号

联系方式:刘新海 0312-50787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海朋 0312-2052517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五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保定市莲池区文体教育局文化馆电子设备、文体设备、家具

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莲池区文体教育局文化馆电子设备、文体设备、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XHTC-HW-2016-0244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莲池区文体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莲池区玉兰大街5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新海 0312-507877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苏海朋 0312-205251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第三标段:保定市莲池区文体教育局文化馆图书采购

采购用途:文化馆装修及设备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文化馆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三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4、需提供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投标人具有省(含)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携带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

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资质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进行现场报名并领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 月 6  日至2016年 9月  12 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华招标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8日 14 时30 分

开标时间:2016年 9 月 28 日14 时30 分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苏海朋

联系方式:0312-2052517

传真电话:0312-2052517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10-63905909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三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4、需提供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投标人具有省(含)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投标供应商报名时携带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资质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进行现场报名并领购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华招标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