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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博山区大队办公家具、厨房用具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8-31 06: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博山区大队办公家具、厨房用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博山区大队办公家具、厨房用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SHG201612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办公家具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03485.00

2

厨房用具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2、a.生产厂家需提供电加热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灶具检测报告原件;b.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电加热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灶具检测报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同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注明本项目名称及所授权代理产品)及原厂三年质保函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5715.00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 2016年9月6日08: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鑫诚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鑫城中心3号楼C座713室)

3.方式: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一份《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4.售价:150元/套,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第三会议室(博山区山头镇派出所对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第三会议室(博山区山头镇派出所对面)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博山区大队

地  址:淄博市博山区沿河东路22号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方式:1895442877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鑫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鑫城中心3号楼C座713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533-3070918  15005332468

邮箱:sdxczb@126.com

  

   发 布 人:山东鑫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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