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硅谷街道办事处长春市硅谷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硅谷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硅谷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硅谷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HYZB2016-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金凤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191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硅谷街道办事处
地址:硅谷大街与西越达路交汇处177号
联系方式:付甲楼135008671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金凤0431-8161918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概况:长春市硅谷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
2.3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及产品合格证等;
2.5 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的合格技术标准;
2.6 采购预算: 4978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至少有一项同类供货业绩;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 投标人需持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至少有一项同类供货业绩;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需持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