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科病房大楼2-3层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科病房大楼2-3层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科病房大楼2-3层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JF201601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小刘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联系方式: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小刘 0591-8758039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规格要求 | 数量 (批) | 单价最高限价 | 合同包总价最高限价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是否办理 进口审批 |
1 | 1 | 内科病房大楼2-3层家具 | 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 | 50万元 | 50万元 | 福州协和医院指定地点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必须交付所有货物。 | 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和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 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2016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2016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9、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10、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必须胶装在正本中,副本可提供正本的复印件)。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最新(有效)、清晰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复印件的,所有复印件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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