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7-28 12: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中标公示
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26)号
二、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6 月13 日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6年7月27日上午10:00
评标日期:2016年7月27日上午10:30
评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王磊、郭良正、樊军领、徐天、乔顺松。
六、中标信息:
中标人:郑州东港家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0264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71-86198672
招标代理: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A座9层109室
联 系 人:路女士
电 话:0371-5568939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中标公示
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26)号
二、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6 月13 日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6年7月27日上午10:00
评标日期:2016年7月27日上午10:30
评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王磊、郭良正、樊军领、徐天、乔顺松。
六、中标信息:
中标人:郑州东港家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0264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71-86198672
招标代理: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A座9层109室
联 系 人:路女士
电 话:0371-5568939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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