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所需办公桌椅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郾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郾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所需办公家具及教学设备一批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LHYCZCH[2016]021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 :预算价:56.54万元
办公家具及教学设备一批(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须持有生产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的纳税证明及审计报告
3.6具有完善的本地化售后服务体系(漯河地区以外的企业必须在漯河行政辖区内设有或授权的售后服务保障机构且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及环保要求;
3.7由项目所在地或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地点: 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317室(海河路中段233号)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方式: 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
投标报名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近一年的审计报告、缴纳税收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第三条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317室
招标报名截止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七、联 系 人: 岳先生
联系电话:0395—6196006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 0395—6176968
漯河市郾城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