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商务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HNHSCG-HB-201610
1、招标条件
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淇县商务局的委托,就淇县商务局办公家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淇县商务局办公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淇县商务局;
2.3 招标范围:淇县商务局办公家具设备采购;
2.4 服务期限:1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合格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本次招标内容;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3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及声明函(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社保属于本公司,需现场进行社保查询);
3.4 开标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内的完税凭证;
3.5 提供近一年以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应具备近1年来类似政府采购(必须为事业行政单位采购)项目业绩1个以上(需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网站公示截图加盖公章,网站公示需提供现场查询);
3.7 供应商须在淇县境内有售后维修点并提供证明;
3.8 须提供公告期内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6:00);
4.2 报名地点:鹤壁市淇县同济大道与摘星路交叉口
4.3 询价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同上,询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4.4 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及声明函(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社保属于本公司,需现场进行社保查询);开标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内的完税凭证;提供近一年以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应具备近1年来类似政府采购(必须为事业行政单位采购)项目业绩1个以上(需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网站公示截图加盖公章,网站公示需提供现场查询); 供应商须在淇县境内有售后维修点并提供证明;须提供公告期内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查验以上材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清晰可辨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淇县商务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38003123
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2392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