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机关)第三小学课桌凳及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9 16: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0日15时30分
项目名称:第三小学课桌凳及办公家具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3600020119
项目联系人:周文清
项目联系电话:13833523799
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机关)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3523799
代理机构: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7995330
预算金额:51.00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10日15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楼306、307房间)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需提交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原件(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要提交学生课桌椅及办公家具的厂家授权书原件;投标人需提交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桌面、椅面产品材质(或桌面、椅面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如果桌面、椅面是厂家外购的,需要提供投标人与桌面、椅面的生产厂家签订的销售协议,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红色公章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4、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基础上,还需要提交加盖红色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的上述所有材料的A4纸复印件一份。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该项目采购编号:QLGP2016025
项目名称:第三小学课桌凳及办公家具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3600020119
项目联系人:周文清
项目联系电话:13833523799
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机关)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3523799
代理机构: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7995330
预算金额:51.00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10日15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楼306、307房间)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需提交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原件(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要提交学生课桌椅及办公家具的厂家授权书原件;投标人需提交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桌面、椅面产品材质(或桌面、椅面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如果桌面、椅面是厂家外购的,需要提供投标人与桌面、椅面的生产厂家签订的销售协议,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红色公章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4、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基础上,还需要提交加盖红色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的上述所有材料的A4纸复印件一份。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该项目采购编号:QLGP201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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