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办公、教学家具及餐厅餐桌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东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北师范大学办公、教学家具及餐厅餐桌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办公、教学家具及餐厅餐桌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ZX2016-413、4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805780、879902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院内
联系方式:洪老师 0431-850999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0431-86805780、8799028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办公、教学家具及餐厅餐桌椅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学校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项目名称:
一包:东北师范大学办公及教学家具采购项目;
二包:东北师范大学本部及净月校区餐厅餐桌椅采购项目。
2.2 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2.3 供货期:
一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
二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8月14日前安装完毕。
2.4 招标范围:
一包:办公及教学家具采购;
二包:餐厅餐桌椅采购。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级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6 采购预算: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2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包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3.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一包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家具制造”或“家具生产”字样的相关内容。2014年以来承接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家具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至少1项。且供应商在长春市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并具有长期售后服务人员。2 二包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家具销售”字样的相关内容。2014年以来承接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学生食堂餐桌椅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至少1项。且供应商在长春市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并具有长期售后服务人员。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自由大路交汇)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广场旁五层小灰楼即是)404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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