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教学楼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对中山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教学楼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5ZSZHG0090JO ,采购表编号:经建-2015-1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教学楼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包1采购预算:509,139.00元。
包2采购预算:277,928.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共分2个包,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所投货物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五、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5年5月29日)。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包1:办公家具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提供的投标人简介格式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提供作废标处理);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 营业执照须有家具生产或制造经营范围(开标时需递交原件核查,没有提交原件作废标处理);
5. 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包2:教学设备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的经营权;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提供的投标人简介格式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提供作废标处理);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5年5月29日期间(24小时制,工作日8:30-12:00和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详细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售标处电话:0760-8823013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各包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开标大厅;递交时间:2015年6月12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2日 0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12日 0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760-88220300; 电话:88837080;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
邮编:5284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