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航海学院琶洲校区学生公寓组合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JY17120505HG039)采购文件的澄清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于2017年06月08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航海学院琶洲校区学生公寓组合家具(440000-201705-156019-003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采购文件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澄清更正事项、内容 1、原公开招标文件第28页“技术评审表”的相关内容更改为以下内容:: 评审内容 分值 评 分 范 围 主要产品的材料质量(按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及产品材质响应情况,从品牌、质量、安全性能方面评价。不提供样品不得分。) 8 对比最优得8分;对比次之得5分;对比一般得3分;对比最差得1分。 设计款式、各项工序检验标准、产品深化图及总体效果 4 对比最优得4分;对比次之得2分;对比一般得1分;对比最差得0分。 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的先进性 3 对比最优得3分;对比次之得2分;对比一般得1分;对比最差得0分。 服务方案(质保期限长短、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等) 3 对比最优得3分;对比次之得2分;对比一般得1分;对比最差得0分。 提供近五年副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学生公寓组合家具检验报告(提供原件核查) 5 全部提供得5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14 1.考查、横向对比各投标人厂房面积、权证等实力 拥有自主产权,提供房产或土地证文件证复印件,厂房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优得7分 ,次之得5分,再次得2分,差者得0分 2.提供《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证明文件,有提供得7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提供原件核实) 售后服务能力 3 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得3分 在广东省以外地区设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得1分 提供营业执照或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合计 40 备注:需要提供原件核查的项目,不提交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5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苏先生 | 联系电话:020-37619082-80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方老师 | 联系电话:020-3208232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自编5号5楼 |
联系人:廖建松 | 联系电话:020-37619082-811 |
传真:020-37636247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州航海学院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 |
联系人:方运惠 | 联系电话:020-32082321 |
传真:020-32082527 | 邮编:510725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