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项目
- 2、原项目名称: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项目
- 3、项目编号: 93-ZC2017-1-111号
- 4、项目序列号: 93-ZC2017-1-111号
- 5、项目联系人: 沈先生、聂先生
- 6、项目联系电话: 13885708621、18984726336
-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8、首次公告日期: 2016-05-12
-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9.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已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9.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如我公司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提供附于投标文件中所有检查报告及体系商标证书等原件交采购人查验,如在公示期内不能提供或提供的原件虚假,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承诺作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9.3招标文件以2017年6月5日重新上传至毕节市公共交易中心的招标文件为准。9.4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参数应满足或优越投标文件附件4的要求。9.5开标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 10:00 时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10:00 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2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6月19日17:30时。样品递交时间:2017年6月19日8:30时至2017年6月19日17:30时。 -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2017-06-20
- 11、ppp项目: 否
- 12、采购人名称: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
-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商务中心3号楼3-6
- 项目联系人:周鹏
- 联系电话:18396941818
- 附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