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8#研究生公寓、11#学生公寓建设配套家具采购(一包)三次招标答疑澄清公告
皖南医学院8#研究生公寓、11#学生公寓建设配套家具采购(一包)三次招标澄清公告
[澄] WH21CG2016HW307705
各潜在投标人:
经采购人确认,现就皖南医学院8#研究生公寓、11#学生公寓建设配套家具采购(一包)做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中采购清单说明“一、本项目验收时需满足但不限于下列条件:(1)提供市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合格报告;(2)送样检测样品需校方管理人员在所有安装完毕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种送检{一套单、双人床(含床头柜),一组四门衣柜,一张电脑桌中的任意两个},检测主要内容为甲醛、苯、氨、氡、TVOC,且检测合格;(3)检测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含送检样品破坏后增补家具发生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校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按程序送检,且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后,学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现变更为:“一、本项目验收时需满足但不限于下列条件:(1)提供市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合格报告;(2)校方管理人员在所有安装完毕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种送检{一套单、双人床(含床头柜),一组四门衣柜,一张电脑桌中的任意两个}。检测主要内容为甲醛释放量,其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相应标准,且甲醛释放量≤1.5 mg/L;(3)检测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送检样品如需进行破坏性检测所增补家具发生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校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按程序送检,且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后,学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本项目其他不变,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皖南医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