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家具采购更正公告2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于2017年03月1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采购办公家具(440000-201702-148001-0018)(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答疑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2017年3月3日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家具采购(采购编号:GPCGD172148HG045J)的采购文件针对供应商的疑问解释说明如下。 1、问:招标文件16页,附表三:技术评审表,序号5 “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中的“注:投标文件中须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否则不予得分。”是否放错,应放第1.2项呢?还是说这些证书有相关的检测报告呢? 答:序号5,投标文件提供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序号1、2投标文件中须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二、更正日期: 2017年3月10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此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在签收处签字盖章,回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0-83301107) 电话:020-62791661 电话:/ 传真:020-83301107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QQ:2155613535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10日 签收处: 公司盖章: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4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 地址:珠江新城华强路 |
联系人:省检察院本部 | 联系电话:020-87118496 |
传真:020-87118496 | 邮编:51062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
联系人:张峻琦 | 联系电话:020-62791661 |
传真:020-83371002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118496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平 | 联系电话:020-83301107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