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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家具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22 14: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家具采购
  • 2、原项目名称: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家具采购
  • 3、项目编号: BNZB-2016-GK83
  • 4、项目序列号: S5200000000006665001
  • 5、项目联系人: 冯昕宇
  • 6、项目联系电话: 18085157740
  •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8、首次公告日期: 2016-11-18
  •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①原技术参数第3项1.6米办公桌规格现改为:1600*900*760 ②在表头家具规格后增加单位:mm ③第二章第一条第14小条(付款方式)改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交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驻厂监督原材料验收合格付款30%,剩余部分按进度支付。设备运行满半年后,如无质量、服务问题,采购方将无息退还5%的履约保证金,满一年后,如无质量、服务问题,采购方将无息退还剩余5%的履约保证金,若存在任何质量、服务问题,采购方有权从10%的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款。若出现严重问题,造成损失的,采购方保留对中标人的赔偿追索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按照合同法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 ④第四章第三条(综合评分法)——技术分——第一项产品检测报告(满分16 分)第一小条改为:1、提供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2015年以来成品质量检验报告(1、班台;2、文件柜;3、写字台;4、沙发、5、木椅;6、茶几)。 ⑤第四章第三条(综合评分法)——商务分——第二项成功案例改为:成功案例(满分4 分)提供2013-2016 年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以上业绩(以合同文本为准),提供一份计1 分,最高4 分。注:须提供原件现场提交,不提供不得分。 ⑥第四章第三条(综合评分法)——商务分——第三项售后服务改为:售后服务(满分10分)在贵阳地区有营业执照6分,有分公司营业执照5分,有办事处的4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酌情0-4分 ⑦第四章第三条(综合评分法)——商务分——第四项改为: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如云南、贵州、青海等)加3分。 ⑧第四章第三条(综合评分法)——商务分——第五项改为:微小企业需提供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满分3)不提供不得分。 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 11、ppp项目:
  • 12、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教育厅
  •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省百年招标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花果园国际金融街2号楼E8栋9楼915
    •   项目联系人:冯昕宇
    •   联系电话:1808515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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