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家具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家具
项目编号:WFHCZB-161034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振
项目联系电话:0536-888936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0月2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10月2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家具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1610/t20161024_746994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现对谈判文件做如下补充、修改:
1、谈判文件第39页“说明”第4项内容更改为“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纯实木办公桌、办公椅的实物图片;在谈判时提供实木办公桌的实物样品和办公椅的实物样品各一(将样品切割,切割面积至少为样品实物面积的30%);在谈判时未提供实物样品(含样品不全)或实物样品与采购需求不符或实物样品与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不符的,做无效报价处理。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作为供货验收依据,由采购人现场封存。在供货前所有产品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批量供货。”
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为电汇或网上银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谈判文件第40页“五、保修”内容更改为“免费质保期限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供应商有延长质保期承诺的,执行其承诺。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维修和更换;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谈判文件第40页“六、其他”增加内容如下:
“4、设备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数量基础上额外多增加2套办公桌椅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安装现场,作为验货抽样品现场随时抽样切割,即共计提供132套(132张办公桌、132把办公椅,不含谈判时留样封存样品);验收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要求委托中介鉴定机构进行现场抽样鉴定;抽样样品及提供样品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成交供应商在办公桌椅制作期间,采购人有权随时到加工现场查验,成交供应商必须积极予以配合和接待。”
5、付款方式更改为: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6、此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如有涉及到合同相关条款的做对应更改。
补充通知内容共6项,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潍坊市寒亭区帝都街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36—72660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996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36—8889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