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教育局教学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1 18: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互助县教育局互助县教育局教学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受 互助县教育局 委托已于2016年08月11日发布的互助县教育局教学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由于现发布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 陕西恒瑞公招(货物)2016-0803 |
采购项目名称互助县教育局教学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230.5万元整 | |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8月11日 | |
更正事项一、原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包二: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201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效;3、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并提供主要货物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资料。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用管理体系认证(IB/TE-315:9002);(需提供证书原件及网络查询截图)5、提供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需提供原件与网络截图) 6、投标人须提供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变更为:包二: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201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效;3、投标人若是生产商,须提供主要货物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资料;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具备经营企业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用管理体系认证(IB/TE-315:9002); (提供证书原件及网络查询截图)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提供原件与网络截图)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招标人为:互助县教育局;三、其他内容不变。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互助县教育局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972-8320291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4320054 | |
其他事项 |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6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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